2012年高考历史二轮复习教案:西方民主政治发展历程 一、奴隶主的民主与法制——贵族与平民的民主斗争之路 (一)雅典的民主专制制度 1、产生条件:(1)是由希腊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环境造成的:浩瀚海洋、灿烂阳光、众多海岛。 (2)是小国寡民的产物。(3)客观条件,首先是奴隶劳动提供了物质保证;其次,希腊靠近古埃及和两河流域文明的中心地带,便于从 亚非文明的成就中汲取营养。 2、雅典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 1)、基础——梭伦改革 (BC6C初) 内容:按财产多寡划分社会等级 作用:进一步打击了氏族制度残余,为雅典的民主政治奠定基础。 2)、确立——克里斯提尼改革 (BC6C末) 内容:用10个地域部落取代原来的4个血缘部落。 还设立了五百人议会,成立十将军委员会。 作用:大大削弱了氏族贵族的势力,确立了雅典的民主政治。 3)、顶峰(黄金时代)——伯利克里改革 (BC5C) ①公民参政范围:除十将军外,执政官和几乎所有其他官职向各等级男性公民开放; ②公民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内政、外交、军事防务、官员选举任免等事项; ③五百人会议:轮流执政,处理公民大会期间的日常事务,召集公民大会; ④陪审法庭:最高法院兼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 ⑤十将军委员会:统率军队,参与政治; ⑥发放工资和津贴,鼓励低等级公民参政;发放“观剧津贴”。 3、主要特点 人民主权 轮番而治 权力制约 法律至上 公民意识 4、衰落: ①希腊的奴隶制既是城邦繁荣的基础,也是它没落衰亡的根源。 ②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最终突破了只适应小国寡民的城邦制度。(根本原因) ③城邦的内部混乱和城邦间的长期混战。(公元前338年,马其顿王国亚历山大征服希腊。) 5、评价:积极作用:(1)以雅典为代表的希腊城邦民主制度,重视和强调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感,从而铸就了希腊人渴求知识、乐于探究的民族性格。(2)古代希腊在众多文化领域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产生了诸多文化巨匠。 局限性:真正能够享受民主只是少数成年男性。妇女无政治权利可言;广大的奴隶受到压迫;公民权对居留在雅典的外邦人来说也是遥不可及。 实质: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的奴隶主贵族少数人的民主,对奴隶而言是实行专政。 (二)古罗马的法制 1、罗马法形成及分类 1)、定义: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前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2)、分类 ①从形式上分:成文法和习惯法 (罗马共和国早期,罗马只有习惯法) a、习惯法 特点: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局限: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可方便。 b、成文法 背景:平民和贵族斗争。 诞生的标志:《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5世纪中期) 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②从整体结构上分: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公民法: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背景:罗马对外扩张,版图扩展 目的:解决民族矛盾与经济问题) 3)、罗马法体系完成——《民法大全》 背景:①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 ②为巩固统治,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 ③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 制定: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设立专门委员会 影响:它是罗马法的结晶,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2、罗马法的内容: ①主要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核心)②保护除奴隶以外自由民的权利,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他们的多种权利。③制约或消除父家长权、夫权等。 3、罗马法作用:(1)维护罗马帝国的统治。为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提供了法律依据,稳定了社会秩序;维护了奴隶制度,保证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巩固了帝国的社会基础;顺应了经济的发展变化,对公民的平等权利予以理论上的承认及私有财产的保护,进一步稳固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2)是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古代法律体系。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对近代欧美资产阶级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局限性:宣扬君权神授,皇帝的赦令具有法律效应,保护奴隶制度。 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权利法案》的制定 (1)制定:1688年“光荣革命”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结束,1689年,由英国议会制定。 (2)内容:以明确的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 (3)意义:后来议会权力日益超过国王权力,国王处于统而不治地位,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2、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1)确立:“光荣革命”之前,国王有一个最高的咨询机构枢密院,由国王指定的贵族任枢密大臣。“光荣革命”后,逐渐成为内阁的代名词。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华尔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 (2)特点:它是英国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治成员名单,经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制内阁。国王“统而不治”,只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起维系英联邦的纽带作用。 3、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英国君主立宪制度是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它的主要特点是虽然保留了君主,但由议会掌权。但是18世纪以后内阁权力开始膨胀,英国议会的黄金时代过去了。 4、君主立宪制的作用 为英国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不同政党通过议会斗争,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实现对国家政权的控制。很多问题可以通过议会各党派的协商和妥协来完成,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冲突。工业革命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工商业资产阶级迅速壮大。1832年英国进行第一次议会改革,英国工商业资产阶级在议会中的地位得到不断增强。(a背景:工业革命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工商业资产阶级壮大。 b 内容:富有农民和城镇有产者获得选举权。c 作用:工业资产阶级增强了在议会中的地位,在国家政权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保证了英国资本主义更加迅速的发展。) 三、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1、1787年宪法 (一)背景 (1)、独立战争后,建立邦联政体。局限:①建立起的是松散联盟。②州保持很多的重要的权力。③国家没有元首,中央最高权力机构邦联国会的权力极为有限。 (2)、1786年,谢司起义后,统治者有了新的认识。 (3)、西方启蒙思想的影响(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 (二)制定:1787年,由华盛顿主持的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 (三)内容 (1)由序言和正文组成。序言部分阐明了制定联邦宪法的目的和宗旨。 (2)正文部分对联邦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加以说明和制定。 (3)对其他立法事项进行规定。 (4)特别提到州与联邦政府的关系。 (5)规定修正案的制定和生效等问题。 (四)、进步性与局限性 (1)进步性:①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②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③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④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⑤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就,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给美国带来长期的稳定。 (2)局限性:①刚刚独立的美国既要建立强有力的政权以确保独立,又要防止政权走向独裁,所以美国1787年宪法强调三权分立的原则,强调政权的组织形式,但是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②以财产多少划分标准 2、联邦制的权力结构 立法权归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会;行政权归总统;司法权归最高司法机关联邦法院。运行机制和主要原则是三权分立,即“分权与制衡”原则。 联邦制:国家有适用于全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各州在不违反联邦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行使主要国家权力,各州政府对本州的政治、经济、财政、文教等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权力构成:A、国会(立法权): ①组成:参政院 议员: 州议会选出,每州2名。 任期6年 议长:副总统 众议院 议员:选民直接选出,与各州人口成正比。 任期2年 ②权力:有权想国民征税、调整国外贸易及州际贸易、征兵及在紧急时期调动民兵。只有国会有宣战权。总统任命的官员、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B、总统(行政权):①产生方式:选民间接选出 ②地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 ③权力:在战时可行使独裁大权。有权提名并经国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直接领导政府。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 C、联邦法院(司法权):①大法官的产生方式:有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同意 ②权力:行使最高审判权;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 3、联邦政府的建立 1789年1月,华盛顿当选美国首任总统。同年3月,选出第一届国会。 四、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颁布:1875年,法国的国民议会以一票的微弱优势通过,确立共和制度。 内容:行政权归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他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代表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间接选出,可连选连任。立法权归于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的两院议会。参议院有权否决众议院的决议案。宪法规定众议院由普选产生。选民实际上受财产资格和在法国居住时期的限制。众议院可以提出并通过法案,但受到总统和参议院的控制。 影响: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是法国工业革命完成后进入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必然结果,宪法颁布后几年内,共和派经过极其艰苦的斗争,终于把众议院、参议院、内阁、总统等关键性职位都掌握在自己手中。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各集团在国家政权中都占据了自己的席位,共和制政体得到最终确立。它使工业资产阶级得以分享政权,促进了法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 五、《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颁布:1871年春颁布。 内容:(1)规定德国为联邦制的君主国家。中央帝国政府控制各邦的军事、外交、海关立法、民法、刑法等大权,各邦只保留教育、卫生、地方行政权力,也保留了邦的君主政府和议会。 (2)皇帝拥有宣战、缔约、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的权力,有权统率全国军队,帝国宰相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3)帝国设立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两院制的议会作为立法机构:联邦议会是帝国最高权力机构。帝国议会名义上是立法机构,但所立法案须经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有效。 评价:局限性——君主制度被保留下来,帝国中的全部军政要职被容克地主包揽。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传统得以延续,这都阻碍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彻底完成。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德意志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 进步性——国家的统一,使德国前进了一大步,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帝制国家建立起来。此后,德国的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到19世纪末,德国已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 六、(一)比较英国君主立宪制、美国总统制、法国的总统制、德国君主立宪制 项 目 英国君主立宪制 美国总统制 法国总统制 德国君主立宪制  国家元首 国王 总统 总统 皇帝  国家元首产生方式 世袭 民选(任期四年,可连任两届) 选举(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世袭  国家元首任期 终身制 任期制 任期制 终身制  国家元首有无实权 无 有 有 有  国家首脑 内阁首相 总统 内阁部长 宰相  政府产生方式 议会产生 总统任命 总统任命 皇帝任命  国家权力中心 议会 总统 议会 皇帝  行政权 内阁首相 总统、国会、最高法院 总统和内阁 皇帝与宰相  政府首脑与会议关系 首相与内阁对议会负责,由内阁协调首相与议会的关系 总统与议会互相制约 总统与内阁部长共同对议会负责,总统可解散众议院 宰相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立法机构 议会 国会 议会 帝国议会、联邦议会   (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与议会制共和制之比较 项 目 不同点(异) 不同点(异)  议会制君立宪制 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②君主系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为礼仪性的。 ③政府(掌握行政权)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君主世袭终身制  议会制共和制 ①议会有立法、组织及监督政府之权力 ②总统系国家元首,权力受议会制约 ③政府由政党(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或政党联盟组织, 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须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散议会,重新组阁或选举 国家元首选举产 生并有一定任期  (三)、英国君主立宪制与美国总统制的比较表 项 目 英国君主立宪制 美国总统制  相 同 点 理论原则与经济基础 三权分立、私有制   国家性质(国体) 资产阶级专政   司法 独立  不 同 点 政体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政府首脑 首相 总统   国家元首及产生方式 国王:世袭 总统;间接选举:有任期   国家元首地位 国家象征“统而不治”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军权   国家权力中心 议会 总统、国会、最高法院   政府产生方式 议会 总统任命议会通过   国家元首议会、政府关系 政府(内阁)对议会负责,不对元首负责 政府内阁对总统负责,内阁、总统不对议会负责,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与监督   (四)、法国总统共和制与德国君主立宪制比较表(特别注意对比两国行政和立法机构之间的关系) 项目 法国总统共和制 德国君主立宪制  相同点 ①都是近代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政治体制; ②国会由两院组成,下院由选举产生,享有立法权, ③(国家元首地位)总统或皇帝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总揽行政权力,有任免官员和解散议会的权力  不同点 政体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二元制君立宪制   国家元首 总统 皇帝   国家元首产生方式 国民议会选出 世袭   国家权力中心 议会 皇帝   议会产生方式 法国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用普选方式选出 德意志联邦议会由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组成,帝国国会由选举产生,但它不能组成代议制的政府   国家元首、议会、政府关系 立法权控制行政权:总统对议会负责:法国总统任免官员和解散议会须征得参议院的同意 行政权控制立法权;德国首脑拥有绝对的实权;帝国宰相(内阁首脑)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皇帝可以直接解散议会  (五)、德国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与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比较表 项 目 德国二元制 君主立宪制 英国议会制 君主立宪制  相同点 政体相同,都为君主立宪制  不同点 国家元首 德意志皇帝,由普鲁士国王世袭,拥有广泛的权力 国王,国家的象征,“统而不治”无实权   首相和议会、政府关系 宰相主持政府并担任联邦议会议长,但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首相和政府(内阁)掌握行政权对议会负责   议会 联邦议会(各邦代表组成)和帝国议会(民选,无实权)是立法机构 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是权力的中心  。 (七)、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特点 (1)英国:以君主立宪为主要特征,国王(君主)“统而不治”,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议会拥有立法权,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内阁是中央行政机关,内阁首相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2)美国:美国代议制实行典型的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联邦法院执掌,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的平衡。 (3)法国:1789年大革命后,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进行了长期反复斗争,直到1875年才确立了议会制共和国制度。总统执掌行政权,议会掌握立法权。 (4)德国:1871年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 (八)、误区整合 (1)英国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时,英王权力只是受限,直到责任内阁制确立后,才出现“统而不治”的现象。 (2)英国从国家结构形式上实行的是联邦制,从政体上来说是共和制。 (3)英国中世纪的封建专制与中国古代的封建专制是有区别的,中国是权力高度集中,皇权超越一切权力;而英国王权却受到封建贵族的挑战,甚至限制,如英国《大宪章》的主要内容是限制王权,实质是维护封建贵族特权。 (4)英国《大宪章》是英国的宪法,而《权利法案》只是具有宪法的性质和作用,但其完整性、系统性和反封建性内涵并不具备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的特征。英国的宪法是由《大宪章》、《权利法案》等法律文件组成,其他三国的宪法是独立完整的,也是不断修正完善的。 (5)注意古希腊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近代资产阶级代议制实行的是间接民主制。 (6)注意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共和派与保皇派相妥协的结果,总统和参议院有很大权力,二者相互制约。 w.w.w.k.s.5.u.c.o.m www.ks5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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