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政治文明 【考情分析】本专题近三年来高考涉及的重点知识有:主要考查古代中国为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采取的措施,如:宗法制度、分封制度、郡县制度、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隋唐三省六部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度、历代监察制度、内阁制度、选官制度的演变、军机处等等。 【知识交汇】 一、分封制与宗法制度 (一)分封制 1.目的:巩固周王朝统治——“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2.含义:又称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贵族、功臣分派各地,广建子国的封国制度 3.特点:①规定了周王与诸侯间的权利和义务,“土地和人民”“义务”是联系周天子和诸侯的纽带②受封的诸侯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③分封对象多元化?? ④层层分封。 4.作用:①通过分封制,周朝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②各封国与周王室的臣属关系更加明确,周王形成了天下共主的地位;③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5.遭到破坏:①春秋时期,随着周王势力的衰微和诸侯争霸局面的出现,分封制名存实亡;②战国时期,分封制逐步被县制取代。 6.分封制的实质及其利弊: 分封制实质上是一种周王室宗法血缘关系,联合同姓及异姓贵族建立起来的武装驻防,以维持周王对各族人民的统治。分封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家族内部及家族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生产力的发展,使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同时扩大了疆域。更重要的是,由于打破了殷商时代各方国聚族而居的血缘政治状态,为未来向成熟的地缘国家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作为中华民族主体的华夏族的生长聚合。由于通过分封建立起来的是一个用宗法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政治军事同盟,各诸侯国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具有较强的离心力,因此,王室军事实力一旦削弱,就必然形成诸侯割据局面,危及统一和安定。 (二)宗法制 1.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统治阶级内部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主要特点:①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为大宗,拥有继承权。②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表现为血缘纽带与政治关系的结合。③大宗与小宗之间既是家族等级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3.作用:①宗法制度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的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②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与稳定,强化王权,从而实现国和家一体化;③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影响甚至延续到今天。 4.影响:积极方面——重视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有利于社会安定,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消极方面——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划分远近尊卑,个体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与现代平等和法制意识相违背。 (三)分封制与宗法制的相互关系 两者互为表里,紧密相连,反映了周朝政治制度的成熟。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与分封制密切相关的政治制度,分封制与宗法制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宗法制是分封制实行的基础,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体体现。它们互为表里,相互依存,成为维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加强奴隶主贵族世袭统治的工具。层层的分封,形成森严的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二、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一)建立原因 ①经济根源:封建经济分散性,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保证国统一;②政治根源:地主阶级需要借助强大的政权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及镇压人民反抗;③思想根源:法家思想;④现实原因:秦朝实现了全国性的统一,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可能。⑤历史原因:商鞅变法建立县制,国君直接任命官吏治理,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模式。 确立:秦朝这套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职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二)发展历程: 1.初步形成: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正式建立:秦统一后、为巩固统治,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皇帝制(确立皇权至高无上)、三公九卿制、郡县制(确立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机构),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巩固:西汉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4.完善: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5.加强:在中央,北宋集中军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立更戍法;设参知政事(副相)、枢密院、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在地方,派文官作知州与州通判互相牵制;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6.新发展:元朝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7.空前强化: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八股取士;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清朝增设军机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大兴文字狱。 8.结束: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三)主要影响 1.积极影响:政治上,有利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创造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抵御外来侵略。 经济上,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民族关系上,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防止分裂割据、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2.消极影响: 经济上:封建社会末期,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延缓了封建制度的瓦解。 政治上:空前强化的专制统治使人民毫无政治地位和人身自由;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宦官专权、外戚干政是君主专制统治的伴生物。 思想文化上:独尊一家,钳制了人们的思想,摧残了文化,严重阻碍了近代自然科学的产生。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延续了二千多年,影响十分深远。在封建社会上升时期,其积极作用是主流,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局面,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北宋以后,消极方面日趋突出。到了封建制度日趋衰落的明清时期,专制主义发展到极限,其消极作用占支配地位,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四)发展趋势: ①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②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形成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 ③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三、明朝的内阁制与西方的内阁制度的差异 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的。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 明朝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而西方内阁是权力民主的象征,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并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 四、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一)历史沿革 1.分封制(我国奴隶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室、功臣和先代贵族,建立诸侯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分封制瓦解。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 2.郡县制:战国时期,商鞅“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全国后,郡县制在地方普遍推广,分封制被废除,奠定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西汉初年的地方统治体制是“郡国并行制”,通过汉武帝的“推恩令”“附益之法”,“郡国并行”之制名存实亡,地方行政制度复归为郡县制;东汉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转变成州、郡、县三级制。 3.行省制: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由中央委派官员管瑚,后来发展成为地方行政区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今天省区的规模,行省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设宣政院管辖藏族地区事务,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领土的一部分;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与琉球(今台湾)。 (二)分封制、郡县制和行省制度的比较 1.相同点: 都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目的都是为了巩固统治;结果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积极影响;对后世各朝都产生重大影响。 2.不同点: ①时代不同。分封制是奴隶社会的地方行政制度,盛行于西周;郡县制和行省制度是封建社会的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时代,行省制度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②和中央政府的关系不同。被分封的诸侯国相对独立于中央政府,并且权力和地位可以世袭;郡县制则是中央政府属下的地方行政机构,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行省只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其行政长官直接对中书省负责。 ③在一定时期内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不同。分封制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过一些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的残余势力破坏了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定;郡县制和行省制度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调整和补充,其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3.认识: 由分封制到郡县制,主要反映管理任用原则由宗法血缘关系到行政任命官员的变化,属于政治制度进步的表现。由郡县制到行省制的变化,主要反映行政区划的变化,一般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区越划越小,越划越多。 4.记忆方法: 我们可以用“一二三四五”概括,方便识记。“一”是指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二”是指两大中央行政制度,即三公九卿制和三省六部制;“三”是指三大地方行政制度,即分封制、郡县制和行省制度;“四”指四大地方管理组织制度,即编户制度、保甲制度、猛安谋克制和八旗制;“五”是指五大军事制度,即府兵制、募兵制、保甲制、猛安谋克制和八旗制。 五、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演变线索梳理 1.原始社会:氏族公社与部落联盟。这个时期形成了原始社会的组织与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是中国政治制度的孕育阶段。 2.传说中的五帝时期:禅让制向世袭制的转变。 五帝时期,尧、舜、禹之间的君位继承实行禅让制,禹建立夏朝后,儿子启继位,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夏代: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建立起初步的国家机构,设立了武装、官职、监狱、刑法等国家机构。 3.西周:宗法制与分封制。 约公元前1046年武王伐纣之后,西周实行了宗法制和分封制。巩固了统治,发展了疆域,周朝成为地域辽阔的奴隶制国家。西周后期随着王室衰微,出现了诸侯争霸的局面。 4.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转变 (1)生产力: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普遍使用,水利的兴修、手工业的发展、商品的增多、市场的形成,都市的出现。突出表现是:井田制逐步瓦解。 (2)生产关系:新兴的地主阶级政治、经济地位不断提高,富商大贾的出现;相应的是,旧贵族的政治、经济地位逐步消弱,尤其他们是在春秋战国各国的变法中受到不断的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宗法制、分封制难以维持。上层建筑的变化:各诸侯国建立封建制度,重用人才、改革内政、发展生产、整顿军队,废井田,承认土地私有,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奖励农业、军功等措施。 最终,各诸侯国建立了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确立了封建制生产关系,封建制度逐渐形成,郡县制在各国得以确立。 5.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 (1)政治上:“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制定秦律。 (2)经济上:实行土地私有,按亩纳税;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车轨、驰道。 (3)文化上:统一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严禁私学,实行愚民政策。 (4)影响:第一、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有利于封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第二、秦朝地主阶级凭统治力量的加强,人民处境日趋恶劣。秦朝的文化专制、愚民政策,以及各种暴政也由此而来,最终导致了秦朝的灭亡。 6.汉承秦制:郡县制与封国制并存 7.汉代: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政治体制上形成“中朝”与“外朝”制度; (2)解决地方不稳定因素:封国问题的产生与解决:平定七国之乱、推恩令、设置刺史 ; (3)解决意识形态的一统:察举制、兴办太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8.隋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1)三省六部制。隋文帝时期首创三省六部制,到唐太宗时,此制度得以发展完备。中书省负责拟发皇帝的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下设六部, 既然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和户部。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不论对当时,还是对以后历代的社会,都具有重大的影响与历史意义。 (2)科举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一,扩大统治基础。隋炀帝时开始创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时进一步完善。隋朝初年设立,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的实质,是代表地主阶级的选官制度。科举制的建立,对隋唐社会政治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对以后的历史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3)改进府兵制? (4)推行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9.宋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1)历史原因与现实需要 唐朝后期藩镇势力扩张,形成了五代十国的局面。要避免重蹈覆辙,改变唐朝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必须加强中央集权。宋朝建立,赵匡胤本人也是通过"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当上皇帝的。为了防止类似兵变的重演,也必须加强中央集权。 (2)具体措施:①集中军权:解除禁军将领兵权,禁军统领权一分为三,将帅没有调兵权。②集中行政权:中央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派文臣管理地方。③集中财权和司法权。④对科举制的调整。 (3)结果和影响。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割据,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文人治国,重文轻武,有效巩固了统一。但是,由于文官不懂军事,造成了军事战斗力的下降;弱支强干,守内虚外,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并有效镇压地方和农民的反抗,但边防空虚,成为北宋在民族斗争屡次失败的重要原因;分割地方权力,高度集权中央,有利于巩固统一,防止了地方分裂,但也导致地方办事效率低下,而中央机构臃肿,人浮于事。 10.元朝:行省制度和宣政院的设立 (1)行省制度。元政府健全中央官制:在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行省制度的实行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体制上得到保证;行省制度是元朝为有效控制地方和边疆而实行的一项开创性的制度,是继秦朝郡县制后,我国行政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影响深远,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明清沿用,并延续到今天。 (2)设立宣政院。设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使西藏从此正式成为中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元中央和藏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联系也大大加强。设立澎湖巡检司,管辖东南沿海以及台湾地区。 11.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强化 (1)明朝君主专制的加强。明政府调整中央和地方官制。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分掌统兵和调兵之权。在地方,废除行省,权分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通过废除丞相制度,皇权空前强化,权力相互牵制,相互制约,最终受命于皇帝。经过改革,分散了相权和地方权力。政治、军事大权都集中到皇帝一人手中,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得到加强。 (2)《大明律》和特务统治 (3)设厂卫特务机构,加强对官民的控制 (4)继续推行“八股取士》 12.清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的顶峰 (1)大体采用明制,设置了六部和内阁。 (2)延续旧规,有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 (3)康熙时在各旗主之下设置督统掌管旗务,议政王大臣会议逐渐形同虚设。 (4)康熙时设南书房,参与机密,中枢权力一分为三。 (5)雍正时设军机处,加强皇权,并逐渐发展成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核心机构。军机处的设置是清统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上的重大变革,这一变革加强了皇帝的权力,是清朝君主专制制度进一步强化的重要标志,也使我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六、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选官制度是保证封建制度的重要举措,历代统治者对此极为关注,选拔标准有家世、财产逐渐发展到才学,形式日益严密,选拔标准逐步趋向公平、客观。 (一)历代的选官制度的变化 1.夏、商、周时代:“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秦国: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3.两汉: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有察举制和征辟制。 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 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另外,西汉皇帝还征召才能之士,令官吏陪同入京,授予官职。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可谓开了汉代安车蒲轮以迎贤士的先例。皇帝征聘,为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朝廷虽可督促,如坚不应命,亦不能强制;且于既征之后,地位也不同于一般臣僚,大都待以宾礼。 辟除是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一种制度。汉代辟除官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三公府辟除,试用之后,由公府高第或由公卿荐举与察举,可出补朝廷官或外长州郡,故公府掾属官位虽低,却易于显达。一种是州郡辟除,由州郡佐吏,因资历、功劳,或试用之后,以有才能被荐举或被察举,亦可升任朝廷官吏或任地方长吏。 4.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中正官的设置,既保留了汉代乡闾评议的传统,又改变了汉末名士请议左右乡议和地方大族操纵选举的局面,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这对杜绝朋党,破除门阀起了一定的作用。特别在实行初期,对加强曹魏政权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当士族没落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 5.科举制:隋炀帝以后至清末。 (1)历史沿革: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为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八股取士制度,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20世纪初,由于国内形势的剧变,封建科举制度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2)评价:科举制的开创实质上是社会经济发展、阶级关系变动的产物。 积极作用: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前期世族门阀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士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E.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繁荣。 消极作用: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实际学问或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明清八股取士为封建统治者培养的忠实奴仆,严重桎梏了人才的成长,是统治者加强专制主义皇权统治的重要手段。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规律 古代选官和用人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兴衰。因此,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举措;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的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选官制度的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影响我国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制度,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选官方式。明朝之前的科举制度推动了我国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积极性占主导地位;但明朝之后的科举制度消极作用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一项愚民政策,阻碍了社会进步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对中国古代选拔人才制度的几点启示 1.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历代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并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和选官的制度。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及方法途径不尽相同(主要有德才、门第之分),但它们有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封建社会发展有着巨大作用。 2.两汉时期,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实现,迫切需要一种使中央集权正常运作的选官制度,两汉时察举制度应运而生。但由于两汉时期尚处于封建社会的初步发展阶段,察举制作为选拔人才的制度是很不完备的。在经历了长期的分裂以后,隋唐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长治久安,推行科举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选拔人才,并为以后历朝所沿袭。 3.科举制度在隋朝创立,唐朝完善;宋元时期得到发展;明清时各种弊端日益显露。我们对其作用必须一分为二地评价。积极方面主要体现在:它彻底打破了官僚贵族世家依仗门荫资历对选官的垄断,在较大的社会范围中开辟了一条入仕的途径,政权的社会基础更为扩大;它把选官制度和教育制度结合为一体,这对于从整体上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更熟练和理智地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能十分有利;它不仅在中国仍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朝鲜和越南长期实行过科举制,英美等国建立的文官考试制度也受到科举制的影响,科举制西传欧美并影响世界,是我国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这一制度发展到明清,出现了八股取士后就走向了极端,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抑了科技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4.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选拔人才,任用德才兼备的人则国兴,任人唯亲,姑息养奸则国衰。我们应树立科学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和人才。 公府与州郡既有自行选官之权,而被辟除的属吏又不为朝廷命官,故去留亦可以自便。如不应辟,也不能加以强迫;否则,要受到舆论的非议。尤其是州郡辟召是当时比较自由的仕宦途径,而且既辟除之后,主官即当加以重用;否则,气节志行之士就要辞去。另一方面,公卿牧守既可自行辟除,他们为了发展个人势力,皆争相以此笼络士人;而士人为了做官,也不得不依托权门。这样便发展成为一种私恩的结合。西汉时被辟除者犹为国家官吏,到东汉则实际上成了主官的私属。于是朝廷集权力量遭到分割,地方割据势力得到发展,东汉末年四分五裂的局面,与用人之权转移到私人手中有很大关系。 七、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部制的比较 1.相同点:①都对古代社会产生过深远影响的中央行政制度;②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加强的表现。 2.不同点:①时代不同:前者确立于秦,盛行于汉;后者确立与隋,盛行于唐。②内部结构不同:前者是综合性的中央行政制度,其中行政、军事、监察等权力融为一体,皇帝的家政、国政混为一谈;后者则是集决策、审议、行政为一体的中央行政机构。③丞相的组成和地位不同:前者中的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审议权和行政权;后者由于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使相权一分为三,从而加强了皇权。 3.规律与技巧:从三公九卿到三省六部再到明清废丞相设内阁和军机处,反映出古代相权削弱,皇权加强的发展趋势。 【思想方法】 1.梳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进,归纳其特点,探索其演变规律,分析其影响,尤其要分析它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所产生的深远影响。 2.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政治制度与经济、文化的关系。 3.运用文明史观,正确看待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及内容是世界政治文明史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成果,对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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