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课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1、筹建: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中心议题:成立新中国问题) ①会议背景: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发展;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筹建新中国。 ②会议内容: ①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主席。 ②通过了《共同纲领》: A、社会性质:人民民主主义国家 B、国家性质: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C、还规定了国家各个方面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③大会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主席、副主席) ④会议决定改北平为北京,为新中国的首都,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纪年。 2、成立: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3、意义: ①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 ②新中国的成立,为民主政治建设奠定基础。 [要点补充]建国初期,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二、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 建国初期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制度建立的基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 (2)发展历程: A、初步建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 B、初步发展(新阶段):1956年提出 “ 长期共存 , 互相监督 ”的方针 提出目的:为更好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团结各民主党派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组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C、完善:1982年确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3)性质和职能:1954年全国人大召开后,不再代行人大职权,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4)意义:调动了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 [重点解析] 政治协商会议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性质? 1949——1954 代行全国人大的职能 1954——1956 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1956——1958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爱国统一战线 1958——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1)背景: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 经济基础:经济建设大规模展开;社会主义改造顺利进行。 (2)确立标志: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内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特点: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 性质: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3)意义: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核心。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新中国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 [思考]: 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与西方的政治制度有哪些不同特点? 西方:政党竞争,分权与制衡原则。 我国: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集中原则。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目的:为了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 (2)依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和1954年宪法的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内容: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 (4)实践: 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后又建立了 新疆 广西 宁夏 西藏(1965年)共5个省级自治区。 (5)意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中国一项基本国策和根本的政治制度。少数民族实现了当家做主,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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