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③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④三大政治制度的建立及其意义  a a a b  b b b c   [教学目的]  知识与能力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概况,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知道这三项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初步认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 过程与方法 注重启发式教学,可事先拟好专题,自由组合并设计具有针对性、启发性的问题,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在课堂上引导学生主动发表意见,并对学生在探究过程中的表现予以及时而恰当的评价。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的盛会,胜利的盛会。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会议对建立新中国做出了重大贡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祖国统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地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教学重点]  新中国的成立;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诞生;党的民族政策。  [教学难点]  如何正确认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  [教学过程]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课标要求: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 教学过程: 导言部分: 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艰苦斗争,推翻了三座大山。伴随着开国大典新中国诞生了,摆在中国人民面前最为紧迫的任务有两项:一是恢复和发展经济,建设人民民主政权的经济基础;二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 新课学习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一、新中国的诞生(板书) 过渡: 三大战役后,人民解放军基本摧毁了国民党的主要军事力量,夺取全国胜利 指日可待。中国共产党为筹建新中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1、新国中的筹备工作(板书) (1)中共七届二中全会 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这个会议是在中国革命的转折关头召开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会议为中国革命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指明了道路,在政治、思想和理论上做了准备。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新中国的成立问题。大会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确定国名、国旗、国徽、国歌等。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起到引临时宪法的作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板书) l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致决议接受共同纲领为施政纲领。下午2点55分,毛泽东和一代开国元勋经新华门来到天安门,军乐队奏响了《东方红》乐曲,广场上人群欢声雷动。下午3时整,盛大而隆重的开国大典开始。毛泽东神情庄重,用力按动了通往电动旗杆的电钮……第一面耀眼夺目的五星红旗顺着旗杆,冉冉升起。与此同时,54门礼炮齐鸣28响。这54门礼炮象征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中的54个民族;28响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英勇奋斗的28年。毛泽东用响亮的声音宣读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4.75亿中国人民,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历史意义(板书)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统治者长期压迫剥削中国各族人民的历史,中国成为真正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 ②新中国是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的国家政权,是一个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政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成为国家的主人; ③新中国的成立,为国家政治和经济建设的逐步开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石。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一个新纪元。 思考: 新中国政权与旧中国历史上曾有过的国家政权有什么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政 权的国家。 过渡: 1949年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几年以后,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共同纲领”已不适应历史任务的需要,形势发展迫切要求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部更为完备的国家根本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板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过程(板书) ①时机业已成熟 到1952年,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也顺利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在这种形势下,在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也开始了新的起步。实行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制定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时机业已成熟。 ②1954年6月14日,宪法草案在全国公布,中央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号召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在北京召开。1954年9月20日,与会代表1 197人全票通过宪法草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板书) (1)主要内容 它的内容包括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 徽、首都等5部分,计4章,106条。 ①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 拓展: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 国体指国家的阶级内容,说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即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政体说的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是中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工农联盟是中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②规定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③宪法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并规定了 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步骤和方针。 ④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的职能、公民享有的广泛的民主自由的权利以及应尽 的义务、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等。 (2)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了两大原则,即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 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史称1954年宪法,是第一部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的宪法。 (3)意义 它的制定和颁布是中国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重大事件。它记录了100多年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伟大胜利,也记录了建国初期中国的政治、经济上的伟大成就。它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对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向、道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政权的基本原则和各项政治制度都做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它是全国人民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的纲领,也是中国人民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是中国走向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和新的起点。 思考: 为什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为新中国的政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了两大原则,即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第一部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的宪法。它是国家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 体和组织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它的颁行,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为新中国的政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3、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板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结束。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继续存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发生了变化,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逐步变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民主党派也成为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为了更好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为力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一方针的提出标志着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板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板书) 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的因素(板书) 一是中国在历史上长期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 二是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三是在旧中国,由于历史条件、地理环境的原因和旧中国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的政策,各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四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板书)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把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2年8月,在总结内蒙古自治政府建立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54年宪法又以法律形式把这种制度确定下来。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和基本制度。到1965年全国先后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拓展: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图表 基本内容 省级自治区的成立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划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各级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时间 地区   1945 内蒙古自治区   195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8 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 宁夏回族自治区   1965 西藏自治区  4、意义(板书)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能发挥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积极性,又保证了中央必要的集中和祖国的统一。它把民族因素同区域因素、政治因素同经济因素恰当地结合了起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有利于保障各民族的关系;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小结: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成为新中国的建国纲领。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作业布置] 同步练习 [课后反思] 本课主要讲了三大制度,学生应该说都有一定的了解。在课堂中,很好地向学生强调了民主与法制。唯一感觉不足的是教学设计缺少了探究合作的课题,讲课方式较为老套,应该注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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