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6.1.1《不等式的性质(二)》教案(旧人教版高二上)
第二课时: 6.1 不等式的性质(二)
教学要求:使学生掌握不等式的性质定理1(对称性)、性质定理2(传递性)、性质定理3及推论(移项法则)、性质定理4及推论,理解证明的必要性和基本思路。
教学重点:性质定理的证明。
教学过程:
一、复习准备:
1.初中学习的不等式有哪些性质?
2.将上述不等式的性质用字母表示。
a>b a+c>b+c ; a>b,c>0 ac>bc ; a>b,c<0 acb与bb,b>c 。
二、讲授新课:
1.教学不等式性质定理及推论的证明:
①提出性质定理1~4。
②讨论性质定理1的证明:
Ⅰ.先证a>b bb有何结论?bb
Ⅲ.定理1又叫对称性,应用与交换不等式左右两边时不等式异向。
③讨论性质定理2的证明:
Ⅰ.两已知推出什么结论?待证式由何推出?如何联系? (两正数和为正数)
Ⅱ.定理2又叫传递性,也可cb,c>d a+c>b+d )→变:异向
⑤讨论性质定理4的证明:
Ⅰ.分析证法:已知、问题如何联系起来?
Ⅱ.试证明推论: ac>bd
Ⅲ.应用:正项的同向不等式可相乘。
2.练习: 书P7 1、2题。
3.小结:性质定理1~4;证明的思路:从已知、问题分析,再进行联系。
三、巩固练习:
1.已知:ad>0,m<0,求证:
2.课堂作业: 书P8 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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