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考第一轮复习政治人教浙江选修5 专题二信守合同与违约 课程标准 复习建议  1.列举解决各种民事纠纷的事例,表明合同是当事人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一种协议,评述签订合同在当前人们生活中的普遍意义 2.解析签订债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列举履行债务合同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明确信守合同的重要意义 3.列举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说明违反合同应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 1.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通过对订立合同的重要性和违约责任的学习,应自觉树立“合同意识” 2.遵守合同体现了一个人、一个单位的诚信程度,应形成重合同、守信誉的观念   考点一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合同关系中,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 2.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必须由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5)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的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不仅限于书面形式,还包括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考点二 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同的两个步骤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任何一份合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离不开提出条件→接受条件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有时一份合同要经历反反复复的要约与承诺才最终得以成立。 特别提示:要约与要约邀请不是一回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邀请或者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条款 明确合同内容是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具体协议,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是通过合同的条款体现出来的。我国合同法采用自愿原则,即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 3.在订立合同时要分辨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由于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因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特别提示:无效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有效。 考点三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免责 1.违约的构成要件及违约种类 (1)构成要件: 一是双方存在合法并有效的合同,二是有合同的事实存在,即当事人具有违约行为。如果违约一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就是违约责任。 (2)违约分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 (3)违约行为的免责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 法定免责情形最常见的是不可抗力,约定的免责情形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难免给另一方带来损失。对此,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王东请某装修公司为自己装修新房。双方口头约定装修的价格、质量、项目、材料等内容。装修完毕后,王东发现装修公司所用木料质量差,个别壁角处理得不好,并以此为借口拒付装修费。双方发生争执。 请结合材料,运用相关的法律常识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2.黄某在2003年与某宾馆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本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当时黄某觉得找个工作不容易,虽觉不妥,但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字。2006年黄某与男友结婚,并于次年怀孕。宾馆由此提前解除了该劳动合同。 (1)该宾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2)黄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争议? 3.现年15周岁的王某初中毕业后,在家帮助父母干农活。后想做生意赚钱而欲购小货车一辆,听说同村杨某有一小货车欲出售,遂前往商议,议定为9 000元价格。遂回家取钱买之。回家后被其父经检查发现,该车价格偏高且使用年限将至,所以找到杨某要求退货,杨某不答应,遂发生纠纷。 试问: (1)王某与杨某间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4.张小薇是某中学高三学生,18周岁。虽然她有一个好朋友韦小宝快要过生日了,但是因为家庭条件清贫,所以不打算送他生日礼物。不过,有一次她的朋友韦小宝当众对她说:“我生日了,你应该要送我一部手机,否则我们就不做朋友!”在这种情况下,她与韦小宝签订了一份赠送协议,答应在他生日那天送他一个价值2 000元左右的手机。事后,这份协议被张小薇的父亲知道了,认为她还是一个学生,没有经济来源,要求废除这份协议。而她也感觉到对不起父亲,要求韦小宝返还她送给他的手机,但韦小宝没有答应,理由是她已经是年满18周岁的成人了。 结合材料,运用相关法律常识回答以下问题: (1)张小薇父亲要求废除赠送协议的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2)如果双方不能自行和解,张小薇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纠纷?如何举证? 参考答案 演练巩固提升 1.答案:(1)材料中“双方口头约定”体现的是一种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表达意思一致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可以用在一些标的额比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2)口头合同有其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缺点,应尽量慎用。 2.答案:(1)该宾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合法。黄某与该宾馆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这一条款上并非真实心意的表示,劳动合同的签订违背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黄某怀孕后,宾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2)①黄某可以通过与宾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解决,或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②若黄某不愿意与宾馆协商或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3.答案:(1)效力待定。王某15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9 000 元标的的合同超出了他的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由于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所以合同被撤销,交易取消。 4.答案:(1)张小薇父亲要求废除赠送协议的要求的确成立,但他的理由不成立。因为年满18周岁或者以上的公民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张小薇可以独自签订赠送协议进行赠送行为。然而,韦小宝用不做朋友的胁迫方式要求张小薇签订了赠送协议的行为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该为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张小薇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是必须做好让当众听到韦小宝胁迫她送手机的同学当中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同学去法庭作证,来证明韦小宝胁迫她签订赠送协议的行为,因为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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