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立法权:涉及制定修改、解释法律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职权:最高 决定权:决定重要事项“三峡工程通过”“是否发动战争”“《财政预算》”
任免权:任命、罢免
监督权:监督“一府两院”(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权利“《财政决策》”
地位:(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关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职能: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
性质: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三、地方各级人大: 职权:是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受它监督实施,他们与国家人大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一、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直接:县区、乡镇(不设区的市)---------------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二、产生方式: 间接:全国、省、市(设区的市)---------------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人民代表 三、任期:5年
四、义务 (1)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①由选民监督
②原选举单位监督
五、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一、政体 定义:一个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作用国体
制度 二、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定义: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1、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表现: 人大与人民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制度 中央的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
2、产生: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原理
3、定义: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4、基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地位: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6、决定因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7、基本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
(3)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4)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8、意义: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障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显示了我国民主政治显明的特点
9、优越性: (1)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2)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3)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10、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的对比 不同 1、经济基础不同(中:公有制 西:私有制)
2、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中;广大人民 西:资产阶级)
3、组织和活动原则不同(中:民主集中制 西:三权分立)
相同:代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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